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老百姓舌尖上的“保护伞”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紧箍咒”
,新食安法备受关注
。近日
,由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的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举行
,邀请到参与起草新《食品安全法》的专家、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处长杨金宇
,为来自监管部门
、行业企业
、检测机构
、人大
、政协
、新闻媒体等100多名社会各界代表解读新《食品安全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
、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新《食品安全法》应运而生
。本次新法从原来104条增加至154条
,达到了70%的实质性修改
。
新食安法一出台
,就被社会各界定义为“史上最严”
。据杨金宇介绍
,该法对食品生产
、销售
、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
,有针对性地补充
、强化相关制度
,提高标准
、全程监管
。同时
,综合运用民事
、行政
、刑事等手段
,对违法生产经营者
、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处罚
、问责
、追责
。
新法还体现了预防为主
、风险管理的理念
。杨金宇说
,新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基础性制度
,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
、责任约谈
、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
。此外
,充分发挥消费者
、行业协会
、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引导各方有序参与治理
,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亦是该法的另一大先进理念
。
亮点解读
亮点一 添加剂生产须取得许可证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
,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
、生产设备或设施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亮点二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可要求赔偿
,索赔无门时还可要求交易第三方平台赔付
。
亮点三 食品安全追溯与召回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食品生产者应立即停止生产
,召回已上市销售食品
。
亮点四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
,诚信自律
,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
亮点五 制定了违法高压线
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可按货值30倍处罚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
亮点六 剧毒
、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
、高毒农药用于蔬菜
、瓜菜
、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
亮点七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
,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
、安全性的材料
。
亮点八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
、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内容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
,载明适宜人群
、功效成分及含量等
,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亮点九 转基因食品更易辨识
转基因食品应按照规定标示
。未按规定标示的
,企业最高可面临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者甚至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
亮点十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
,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
、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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